从江西省法制办获悉,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和公布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省直部门要编制和公布本系统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明确政务公开的项目、形式、程序、时限和监督检查办法。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力争2008年底前,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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